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的通知》(环发2010154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情況公示如下:
一、公司概况
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股份制企业。公司原隶属中国石化集团齐鲁石化公司,公司地处淄博市张店区东部,前身是齐鲁石化公司烯烃厂劳动服务公司,西面是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测为淄博新塑化工有限公司,东临冯北路,北距胶济铁路2公里,距309国道3.5公里;公司制萘车间位于淄博市临淄区,东临齐鲁石化公司热电厂,西靠齐鲁石化氯碱厂。占地面积约185000平方米,拥有固定资产1.5亿元,员工240人,公司以石化产品深加工为主业,拥有冷聚装置、热聚装置、碳九分离装置、焦油装置、制萘装置(临淄分车间)。公司主要产品有:改性石油树脂、稀释剂、双环戊二烯,甲基环戊二烯二聚体等产品。
二、清洁生产开展情况
1、清洁生产开展过程
2018年8月成立了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清洁生产审核小组,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真组织学习了清洁生产审核的有关基础知识,要求全公司职工提高对清洁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部门层层发动、全员参与、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2、产生的环境、经济效益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期间共提出中/高费方案5个,目前已全部实施并投入运行。实际共投资473.94万元,年获经济效益64.55万元;年节约用水约1500吨,减少循环水使用量50万t,年回收有机物约85吨;年减少废水排放量26000吨;年减少废水中氟化物排放量2.5吨,减少CODcr排放量3.70吨,减少石油类排放量0.049吨;年削减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苯、甲苯排放量分别为1.68t/a、0.94t/a、0.067t/a。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三、清洁生产工作总结
通过此轮清洁生产,节约了资源和能源,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增加的企业的经済效益,已达到洁洁生产审核的目的。同时进一步认识到洁洁生产审核工作可以提高员工的环境意识,可以不断规范企业的管理,增加口企业的经济效益。清洁生产审核可以不断将公司的清洁生产企业建设推向深入。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及公示期
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2020年6月10日-2018年7月10日
五、项目单位和联系方式企业名称:山东齐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张店区冯北路7号
联系人:高本诚
联系电话:13589488353
咨询服务机构:山东理工大学
咨询服务机构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66号
联系人:刘家弟
联系电话:13864311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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